2011年6月28日 星期二

我一直都在尋找自己的聲音。
適合這個適合那個。
比較適合這個。
那個的話成就普普。
這個的話,會走得很遠很遠,而且肯定有作為。
後來我做了那個也繼續做著這個。
常常我還是會這個那個的傻瓜分不清。
分不清有分不清的好處。
那個可能只是普普,但懂得了裡面的紋理基礎。
這個在那個的補進之下,好像慢慢可以有條有理使人信服。
有時這個,有時那個。
我很貪心想要全世界。
我知道我要不完。
至少,我可以要到比我計算好的,
更多。

4 則留言:

  1. 你只要兩個東西,就顯得很多了:

    這個也要,那個也要。

    哈!X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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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是囉,怎麼可以john貪心也不懂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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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阿昏也很興john呢,一直看到她在面子上john來john去。

    怎麼可以john的呢。

    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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